2022-11-25 02:29来源:m.sf1369.com作者:宇宇
请提供公司的年假制度,比如:1. 按自然年计算,入职满1年,可享受年假,如2012年6月1日入职,那么2013年6月1日可享受2. 入职满1年不满10年,年假5天;入职10年以上,年假10天。享受年假的第一年,年假天数=当年工作月数/12*5。比如2011年6月1日入职,那么2012年6月1日可享受,年假=7/12*5=2.9天=3天3. 年假最小单位为0.5天,天数不足0.5天舍去,大于0.5天,按1天算那么假设单元格 A1为姓名,B1为入职时间,C1为可享受年假时间,D1为工龄,E1为当年年假天数那么公式就是:条件:入职不满1年 0天入职满1年不满2年 当年工作月数/12*5 (0.5入)入职满2年不满10年 5天入职10年以上 10天C1 =IF(D2>=1,DATE(YEAR(B2)+1,MONTH(B2),DAY(B2)),"无年假")D1 =DATEDIF(B2,TODAY(),"Y")E1 =IF(DATEDIF(B2,TODAY(),"Y")>=10,10,IF(DATEDIF(B2,TODAY(),"Y")>=2,5,IF(DATEDIF(B2,TODAY(),"Y")>=1,IF(MOD(MONTH(B2)/12*5*10,5),INT(MONTH(B2)/12*5+0.5),MONTH(B2)/12*5),0)))
年假,指单位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并且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年假计算方法:
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按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未休年假工资计算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举个例子:
比如小明已在某单位工作15年,每月收入为1万元,可以享受10天的年休假,年中时小明已经享受了5天年休假,年底公司业务繁忙,单位不能安排其享受另外的5天年假,那么小明未休年假工资=(10000元÷21.75天)×5天×3倍=6897元。
年假工资个税怎么算
个人因没有休带薪年假而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的年假工资应当合并到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年假是每年一月一日算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没有休就清零,第二在从小计算的,所以有的人到了十二月如果还有年假没有休,就会在十二月份把年假修掉,不过也有的公司鼓励员工没必要休年假的可以不要休,按天算补贴给工资,这个要看企业内部是怎么规定。
年假计算方法是:(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所以年休假与工作时间有关系,工作时间越长,年休假天数越多。 也就是工龄多,年休假就多
扩展资料
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
年休假工资分为享受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和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
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期间可以获得与日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但是 职工应休而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 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满1年的每年享受5天带薪休假;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享受10天带薪休假;工作20年以上的,每年享受15天带薪休假。法定节假日,每年是11天。分别是:
元旦:规定在1月1日放假1天;春节:规定在阴历除夕(十二月二十九日或三十日)至正月初二放假3天;清明节:规定在清明当日放假1天;劳动节:规定在5月1日当日放假1天。
端午节:规定在端午当日放假1天;中秋节:规定在中秋当日放假1天;国庆节:规定在10月1日至3日放假3天。《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计算年休假天数的方式:如果职工的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如果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如果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则年休假为15天。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第514号令),结合中冶建工有限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冶建工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 职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每年安排在岗职工暂时休息不工作的时间。
第四条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企业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
日工资的计算方式按各类岗位工资标准除以21.75天。
第五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累计工作年限的计算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及以上的;
(二)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及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及以上的;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不享受年休假的。
第七条 累计一年内待岗3个月及以上职工,不再安排年休假。在待岗3个月时限内确定享受规定年休假天数的岗位工资。
第八条 年休假的审查条件以上年度为基准。职工内部流动时,调出单位须提供该职工上年度的考勤证明;对外调人员,用人单位应向原单位索取该员工上年度的考勤证明。
第九条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休假10天以上的也可以分2次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确因工作需要,对职工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当按照该职工岗位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十条 年休假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同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采取本人申请和组织安排相结合,并以组织安排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实施。职工提出申请休年休假的时间与单位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发生矛盾时,由单位另行安排职工休假时间。
第十一条 各单位(部门)应在每年三月份以前拟订年休假方案,按管理权限报批后送交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实施。二级单位班子成员休假须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安排,报上级主管领导备案;公司班子成员休假须报董事长审批。
第十二条 年休假一般由职工本人提前15天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年休假审批表(见附件1),按管理权限报批,经批准后方能休假;单位安排休假的,一般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见附件2),职工接到书面通知后按安排时间休假。
第十三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享受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一)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准休假而未休的;
(二)职工本人提出了书面申请,单位因生产、工作的需要另行安排休假时间而未休的;
(三)职工本人未提出书面申请,单位根据统筹安排原则已安排休假而未休的。
第十四条 职工在休假期间,确因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中途回单位工作的,职工须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任务完成后,原则上续休剩余假期或在当年另作安排。确实不能安排的,职工的剩余假期天数应享受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直系亲属居住地的往返路费(限境内)。
第十五条 职工休年休假由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建立动态管理台帐(见附件3),及时准确掌握情况,为督促检查执行年休假制度情况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 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经公司职工生活福利委员会审议通过,从2008年4月1日起执行。
以上就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全文内容,其中对年休假条件、休假工资待遇、年休假天数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是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条款的解读。对于企业职工来讲,年休假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福利待遇,如果企业违反条例规定,不批准职工休假申请或者少发年假工资,职工要向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坚决捍卫自身合法利益。
算2天。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一、年休假天数计算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二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员工入职、离职年休假天数计算
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十二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符合上述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