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0 15:24来源:m.sf1369.com作者:宇宇
到工信部的备案管理系统可以查,可以自己查的
在搜索栏里面输入:备案查询打开: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点击【备案查询】输入网站域名和验证码点击提交就可以查找网站备案信息你不要直接点下面那个连接,把网站复制到地址栏里,回车。网站名称: 网站域名: 网站首页网址: 备案/许可证号: 网站IP地址: 主办单位名称: 证件类型: 以上信息知道其一就可以查询了。
国内很多省的备案需要闭站备案,在备案期间,网站被服务商关闭,网站无法打开。
网站备案成功后,需要做一下几部:
1、在网站的网页脚部添加备案号及工信部的ICP备案链接(至少保证在首页代码中有)。
2、网站正常上传到空间,并绑定好域名。
3、网站空间的控制面板或会员空间中,提交域名白名单申请。申请位置一般在“备案管理”中。也可以致电空间客服,让其帮助设置白名单。注:有的空间是网站制作商代购的,则通知制作方开通网站。
备案是备案的域名,域名要绑定在国内主机使用就需要备案,如果是绑定境外主机使用是不需要备案的。
要备案域名,是通过主机商进行备案,也就是你备案域名时候的接入是XXX,如果备案后更换主机商,理论上要求要进行转接入,以万网为例,如果你备案域名的时候接入是主机屋,过后你要使用万网的空间,就需要办理转接入,把接入商更换为万网。
如何备案,根据主机商不同,域名主体的所在地区不同,对备案的要求是不一定的,具体要咨询接入商(也就是主机商)的备案部门。
不备案的话能做域名解析吗,境外主机是不需要备案,可以做域名解析,国内的正规机房的主机分2种情况,一种是必须要备案才能绑定解析成功的。另外一种是可以暂时解析成功,在规定时间内备案,否则超过约定的时间就不可以访问了,为避免广告嫌疑具体的主机商名字就不在这里提及了。
cn的域名如果使用境外的主机需要提交申请资料,具体咨询域名商,直接解析无效。
网站备案是指网站空间服务商帮助网站所有人给网站域名备案。网站所有人需要提供给网站空间服务商各种材料。虽然是给域名备案,但是需要网站空间服务商协助备案,只有域名是无法备案的。备案是针对网站备案,只注册域名不用备案,域名做网站就需要备案,网站空间在哪个IDC购买,哪个IDC负责办理网站备案,网站备案时候,备案时候,需要填写网站域名,还有网站以及管理人员的资料。备案时必须有网站空间接入商,负责接入网站。
ICP备案本身是没有有效期的,ICP备案中的域名备案有有效期,需要注意到期续费,以免到期后被他人抢占注册。具体查询域名有效期的步骤如下:
1、首先打开电脑,连接上网络后打开电脑里的搜索引擎,搜索栏中填入“域名有效期查询”字样,点击旁边的“搜索”按钮;
2、跳转到域名有效期查询的“搜索”页后,找到关于域名查询的相关网页条目点击进去,再去进行域名有效期查询的操作;
3、进入该网页的域名查询页面后,在“whois查询”的查询输入框里填写想要查询的域名,并点击右方的“查询”按钮跳转页面;
4、点击进入后,就会出现所查询域名的相关的注册信息,该页面会有“注册商”、“联系电话”、“域名服务器”等等相关信息;
5、在出现的域名注册信息页面中继续下拉,就可以找到“过期时间”,显示的时间即为ICP备案中,域名备案的有效期的到期时间,在此时间之前,需要完成重新备案。 注意事项:icp证书是有期限的,到期后需要更换,同时每年需要年检。
网站备案程序、时限规定及网站备案需提交的备案材料要求如下:
一、网站备案程序及时限规定
网站主办者需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如实向接入服务商提交网站备案材料,并经接入服务商核实备案材料真实性后,由接入服务商向网站主办者住所所在地通信管理局代交备案材料,备案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齐全的,通信管理局将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通过;备案材料虚假、不真实和不齐全的,通信管理局将不予备案,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将不予备案的理由反馈给接入服务商,再由接入服务商将不予备案的理由通知网站主办者。 请网站主办者选择合法接入服务商为网站提供接入,履行法定备案手续,合法接入服务商名单可在我部网站备案管理系统(www.miitbeian.gov.cn)和各地通信管理局网站备案公共信息服务系统“自行备案导航”中查询。
二、网站主办者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一)单位主办网站,除如实填报备案管理系统要求填写的各备案字段项内容之外,还应提供如下备案材料:
1.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
2.单位主体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社团法人证书等。
3.单位网站负责人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首选证件)、户口薄、台胞证、护照等。
4.接入服务商现场采集的单位网站负责人照片。
5.网站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网站从事电子公告服务的,应提供专项许可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单位主体负责人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薄、台胞证、护照等。
7.网站所使用的独立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个人主办网站,除如实填报备案管理系统要求填写的各备案字段项内容之外,还应提供如下备案材料:
1.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
2.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首选证件)、户口薄、台胞证、护照等。
3.接入服务商现场采集的个人照片。
4.网站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加盖公章);网站从事电子公告服务的,应提供专项许可文件(加盖公章)。
5.网站所使用的独立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
PS:详细备案流程可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